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新))

教学督导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教学督导科工作职责

1. 组织起草并落实教学督导规章制度;

2. 协助教育教学督导员开展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3. 汇总教育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意见并及时向各部门反馈;

4. 负责校院教育教学督导员的联络协调工作;

5. 负责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编制、落实及总结;

6. 负责教育教学督导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7.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员分组情况表

专业群

教学督导组成员

联系学院

电气信息群

张耀宇(组长)、王 巍、王德永、田明丽、王建玺

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马来加工程学院

医疗卫生群和化工新材料群

张学卿(组长)、杨维春、李 钦、郭耀玲、刘志平

医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教师教育群

李永新(组长)、闫江涛、李秀霞、李兴武、李 辉、毛晋华

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文化创意群

李庆富(组长)、黄 堃、朱 飞、李艳慧、娄艳阁

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陶瓷学院、音乐学院

现代服务群

郝成君(组长)、付国文、耿鹏旭、程素卿、王 芳

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