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报送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8]29号),河南省教育厅将在2019年全面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我校12个师范类专业将在近四年内分批次接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组织的二级、三级认证工作。为了做好本次专业认证工作,摸清专业的总体情况,排查专业建设的薄弱环节,合理统筹安排迎评各项事宜,现要求各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价,撰写本专业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方案要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1.专业现状分析;

2.建设目标与建设任务;

3.具体工作项、完成时间及责任落实(包含迎评促建工作领导机构及运行机制);

4.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拟解决方案。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研究,仔细论证,力求方案切实可行,并于4月9日之前将论证完成的实施方案(附件1)纸质版两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办公楼431),电子版发送至zbzx702@163.com。

 

联系人:王蓓蓓

联系电话:2656855

附件1:***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3月27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立民